做好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远程教育的通知
做好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远程教育的通知


2012年3月7日

   

     根据财政部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26号)、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财会[2006]19号)、《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》(陕财办会[2005]77号)和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陕财办会[2009]9号)的通知规定,“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登记管理,会计人员按照要求接受培训,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证明后,应在90天内持《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》及相关证明向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”。

     为更好地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、方便会计从业人员学习,中华会计网联合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推出阎良区2011---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,在西安市阎良区慧通计算机专修学校设立合作学习基地,现开设“陕西省会计管理 条例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”等会计继续教育的网上课程。 学员根据自身业务需求选择合适科目类型,直接通过互联网点播课件学习,由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,学满规定的必修课24课时并通过网上测试后,参加相关部门规定的考试,最终到会计主管部门办理审核登记手续

西安慧通计算机专修学校           技术支持:中华会计网校